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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计划经济时代,中国已产生重视夜间经济发展-深圳市中筑景观亮化照明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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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计划经济时代,中国已产生重视夜间经济发展
发布日期:2020-05-21

     在中国,“国营夜市”可以看作是夜间经济的雏形。1956年6月1日,人民日报第二版发表了《农村夜市》一文。这篇仅有285字的报道,除了对夜市的基本情况做了描述之外,点睛之笔在于它用数据表明了夜市对消费的促进作用:“这个中心店开辟了农村夜市以后,平均每天销售商品总金额约增加6%以上”。
     


     

        经查证,到1979年11月,人民日报刊登的有“夜市”关键词的报道共11篇,这些报道的核心主旨都是鼓励各地供销单位开办“夜市”以满足农民、工人在一天的劳作之后的消费需求。由此可见,即便是在计划经济时代,中国已产生重视夜间经济发展的萌芽。

        1979年之后,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,夜间经济的发展成为中国日益开放、经济繁荣的一个缩影。广州在1984年5月设立全国第一个灯光夜市——西湖路灯光夜市。这个主要由个体户提供商品、服务的夜市开启了市场经济下中国夜间经济的1.0版本。

        当时有人这样形容西湖路夜市:“今天欧美或日本的时装界推出什么新款时装,两天后香港的时装界就会生产出了一模一样的成品,一个星期后,广州的灯光夜市上就可以见到这些衣服的影子了。”这是中国日益开放、与世界接轨的真实写照。

        此后,市场经济大潮涌动,全国各大城市掀起了开办“灯光夜市”的热潮,“每当夜幕降临,数百家临时摊档沿街道两侧摆开,拉上电灯,各式商品,灯光璀璨,人们逛街购物”。尤其是在南方,一批有名的“夜市”如雨后春笋般涌现。比如,南京的三牌楼夜市、上海的彭浦夜市、厦门的定安夜市等。
     


     

    这些夜市集聚着形形色色的个体户小商贩,实惠的大排档、廉价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应有尽有,满足了广大市民的消费需求。在当时,夜市摆摊也成为很多人的“第二职业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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